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报考指南 >> 详细信息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安徽省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9/3/5 10:58:00 114招生网安徽站 【 】  

第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九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39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数

层次

备注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

3

2

普通全日制大专

文理兼收

老年服务与管理

2

民政管理(彩票营销与管理专业方向)

2

婚庆服务与管理

2

社会工作

2

物业管理

2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2

园林技术

2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2

公共事务管理

2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351000381600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http://gkbm.ahzsks.cn进行报名。

3.考生于2019413日上午到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合肥市肥西路3号)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确认工作,缴纳报名考试费25/人)(按教财[2006]2号、《2016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实施办法》执行),并领取考证。

第十七条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在4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考试科目、时间及测试核算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

2)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取面试的方式。 

2.考试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324日上午

9:0011:30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省内统一组织。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413日下午14:0017:30

地点: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合肥市肥西路3号)

3.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为面试,满分300分,每生5-1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专家提问(含人文知识等内容)、考生现场解答(含职业技能、职业兴趣、才艺表演、作品展示)的形式。 

3)考生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60%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文化素质分数划线: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

2.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划线:

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参加考试人数等因素,划定合格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完成。

3.预录取

我院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42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4.考生确认

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2日-3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一视同仁;按相关政策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51000381600

组织考生报名报名网址:http://gkbm.ahzsks.cn

324日上午

9:00—11:30

参加省内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413日上午9:0011:30

考生到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合肥市肥西路3号)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确认工作,并领取准考证。

413日下午14001730

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423日前

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

52-3

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工作。

9

新生正式入学

 

第八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年,住宿费900-1200/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院设有完善的“国家—学院—社会”立体化的三级奖助学金帮扶体系。在校生可以通过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民政公益事业助学金、盛世物业公司助学金、浙江绿康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订单班奖学金等多方渠道获得奖励和资助,其中,学生获得的最高单项奖励额可达8000/年,一学年累计获得的最高奖助额度可达21000元。奖学金、助学金可覆盖学院50%的优秀学生和100%的困难学生。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四条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章       附则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审计监察处

监督电话:010-52649715 联系人:李建军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2649731010-52649732

010-61591719010-61595417

010-61595416

咨询地址:北京东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

 编:101601

 站:http://www.bcsa.edu.cn
 
招办邮箱:1838221451@qq.com

第二十八条 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名称:安徽大学龙河校区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路3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114招生网 –安徽招生考试信息网,安徽高考政策,安徽高校推荐,安徽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2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