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五、招生计划及专业
六、学院简介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0年。学院占地960多亩,校内建筑面积25万平米,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学院设有七系二部,拥有45个专业,基本实现了多学科、多专业综合发展格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82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0人、硕士115人,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18人。学院先后与江苏舜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美的集团、奇瑞汽车集团、尊贵电器、中航国铁教育集团、湖北依赛特教育集团等数十家单位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1年保持在95%以上。
七、测试办法
(一)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200分;
测试办法:测试组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分组进行测试,重点考察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个人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对未来职业的价值取向等,对考生是否适应所报考的专业作出综合评价。
(二)“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测试
(1)机械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机械基础或电工电子基本技能,测试形式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测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满分为200分。
(2)电子信息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数据库应用基础-Visual Foxpro6.0或计算机应用基础,测试形式采用机上测试的方式,测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满分为200分。
(3)农林牧渔类专业技能测试
①动物科学与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饲料与动物营养专业的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动物疫病防治员(初级)或家畜饲养工(初级)”标准的基本技能,测试形式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②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的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绿化工(初级)或农艺工(初级)”标准的基本技能,测试形式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4)财经商贸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标准的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5)交通运输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基本技能,测试学生对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行业的认识,对客服务礼仪,沟通交流能力以及遇到问题的应变处理能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6)土木水利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建设部颁发的建设行业管理类的从业资格标准的基本技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7)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证书资格标准的基本技能, 测试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能力。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0分。
八、免试办法: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具有高级以上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证书者;
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在4月9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将免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九、录取办法
1、面对各类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
3、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时间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8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6所院校。
2、考生领取准考证
2017年4月8日,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件等)到校审核,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3、考生测试时间:2017年4月9日,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2017年4月17日前,在学院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5、2017年4月24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上报至省考试院
6、2017年4月27日-28日考生登录网上确认录取
7、2017年5月1日前在宿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需交纳:
(1)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年。
(2)住宿费:800元/年。
(3)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4)联合办学的专业的收费,除按我院收费标准缴纳外,还须缴纳联办专业技能培训费。
十二、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1、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我院积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2、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我院纪委反映情况。
十三、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7-3603554、3603503
移动电话:13605571081
邮箱:szzyzsb@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符路
邮编:23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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