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16〕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详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学校基本办学情况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设有城市建设学院(下设园林技术系、建筑技术系)、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下设机电技术系、汽车技术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下设电子技术系、信息技术系)、经济管理学院(下设工商管理系、旅游管理系、会计系)、人文艺术学院(下设服装设计系、艺术设计系、文秘系)、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政部、基础部、中专部等六个二级学院十二个系三个部。开设有45个专业。
校园占地面积100万㎡,总建筑面积29.82万㎡,现有教职工533人,专任教师438人,全日制在校生9014人。固定资产总值3.15亿元,建有汽车技术实训中心、机电技术实训中心、建筑技术实训中心、园林技术实训中心、工商管理实训中心、旅游管理实训中心、财务管理实训中心、艺术设计实训中心、服装设计实训中心、电子技术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体育训练管理中心和英语教学网络中心等13个实训中心,校内实训室139个,省级示范性实验实训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国家级实训中心3个,校外实训基地120余个,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20.64余万元,图书馆藏书53.65万册,电子图书9430GB,各种专业期刊6243种,并拥有中国知网、超星数字、万方数据等网络文献资源。
六、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2017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2600人,其中退伍军人专项计划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七、报名
(一)报名对象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八、测试
(一)测试方式
1、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参加全省统一的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达到规定资格线且报考我校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2、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录取。
符合相应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在3月2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和《六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请表》(附件下载)等相关证明材料寄送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六寿路18号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237158。审核通过后直接预录取。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1、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4月1日。
测试地点: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考生、退伍军人)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4月15日。
测试地点: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测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1、职业技能测试(中职考生)内容与评分办法
由学校自主命题,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对有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由专业教师组成测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模块如下(具体测试内容见学校发布的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模块一(适用于中职园艺技术、园林技术专业考生)
模块二(适用于中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专业考生)
模块三(适用于中职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考生)
模块四(适用于中职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考生)
模块五(适用于中职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互联网金融、动漫制作技术专业考生)
模块六(适用于中职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专业考生)
模块七(适用于中职财务管理、会计专业考生)
模块八(适用于中职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专业考生)
模块九(适用于中职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考生)
模块十(适用于中职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
模块十一(适用于中职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
模块十二(适用于中职文秘专业考生)
2、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考生、退伍军人)内容与评分办法
由学校自主命题,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由相关教师组成测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测试。具体测试内容见学校发布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3、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1)中职考生总成绩=省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技能测试成绩
(2)普通高中考生(退伍军人)总成绩=省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九、录取
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学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录取各个环节。
1、预录取
按同类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预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2、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 4月 27日- 4月28 日登录安徽省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十、时间安排
2017年3月19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2017年3月31日中职考生熟悉考场;
2017年4月1日 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2017年4月6日公示中职考生预录取名单;
2017年4月14日普通高中考生(含退伍军人)熟悉考场;
2017年4月15日普通高中考生(含退伍军人)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7年4月17日公示普通高中考生(退伍军人)预录取名单;
217年4月24日上报预录取名单至省考试院;
2017年4月27日-28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招生录取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564-3712103。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其他
1、被录取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十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64-3711032 3713016
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十五、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六安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