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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7/3/27 16:46:00 114招生网安徽站 【 】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层次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校完成所学专业规定的课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中华药都—安徽亳州,是一所有近30年办学历史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560亩,总建筑面积23.2万平方米,在校生7000余人,教师382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4人。 

  学院设有药学院、医护系、管理学系、电子与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成人教育部8个二级教学单位,共开设39个专业。其中中药学、连锁经营管理、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学、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等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护理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就业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为办学的核心目标;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与国内诸多大型知名品牌企业单位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 

  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与安徽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办中药学专业专升本教育的高职院校,考入安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专升本的学生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深造,毕业颁发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文凭。 

学院是安徽省“十二五”时期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省高职院校A联盟成员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药学会中药与天然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安徽省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会中药分会会长单位,安徽省绿化工作模范单位,安徽省红十字先进模范校,安徽省市属高职院校战略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淮海经济区高职院校协作理事单位。学院还是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和本科生联合培养基地,沈阳药科大学在安徽唯一函授站,学院设安徽省中医药科学院亳州中医药研究所。 

  

第四章  组织领导 

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副院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成立由学院领导、各专业建设带头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分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保密。 

  

第五章  招生对象与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招生计划 

 

第六章  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 

报名者。 

二、报名时间  201722010002281600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gkbm.ahzsks.cn)参加安徽省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亳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学院共设置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七章  考试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核与评价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试安排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文化素质测试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新修订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已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 

文化素质测试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组织,其中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测试方式为笔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报考专业相关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测试方式为实践操作。 

3、我院是安徽省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单独招收退役士兵的单列计划院校之一,已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院,享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订的文化素质测试单独划线政策,合格分数线按照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升学考生考试合格分数线的60%划定。 

三、免试条件 

满足下列免试条件其中一项的考生,可以申请免于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满足以上1-4项免试条件其中一项的考生,请认真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201741日前,一并送达或邮寄至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对于申请免试的考生,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书进行核查,凡证书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经审核同意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 

免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三、考试程序 

12017319上午9:00-11:30,考生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20174547,学院在校园网站公示经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免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 

3201748全天,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达线并填报我院的考生(免于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除外),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照片2张到我院现场确认,领取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4201749上午09:00-11:30,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在来校领取准考证时需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考务费120元。 

四、成绩计算 

我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总分为45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总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该项成绩按150分计算); 

对口升学报名考生总成绩 =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免于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该项成绩按150分计算)。 

第八章  录取 

一、录取原则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2017413-4月19,学院在校园网站公示考生成绩和预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进行预录取查询。 

22017420,学院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至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32017427-28日,所有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其中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请选择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确认录取。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20175月上旬,考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生名单。 

三、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执行。 

2、学院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和参加对口升学报名考生,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省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名录取。 

3、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四、培养方式 

凡被我院2017年分类招生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学院根据招生对象、报考专业以及就业需求,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单独编班培养。 

五、体检要求 

考生须参加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章  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我院各专业学费3500/学年—3900/学年不等。 

二、住宿费:800//学年。 

三、教材教具费、军训服装费等代管经费按实际支出收取,公寓物品费由学生自愿缴纳购买。 

四、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章  附则 

一、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1、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接受安徽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2、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纪委如实反映情况。监督举报电话:0558-5187078 

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相关规范执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5855870005587062 

网址:www.bzvtc.com 

邮箱:zjc5587000@163.com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路1625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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