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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7类新生入学体检要筛查肺结核

2012/8/16 9:50:00 114招生网安徽站 【 】  

  今后,各类各级学校的新生入校体检时,必须加上“筛查结核”这一项。昨天(8月15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办法新增了许多内容,其中就把新生等7类人群纳入必须体检肺结核中来。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河南省疾控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所长邢进介绍,目前全国有600万肺结核患者,我省约有45万人。把肺结核纳入学生体检必备项目,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学校是聚集场所,另一方面青少年也是高发人群。

  “肺结核不难治,但要是初治没治好,就没那么容易治愈了。”邢进说,人们对结核杆菌有普遍的易感性。因此,做好重点人群的监管和预防尤其重要。

  也正因为如此,新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对七类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入学体检时,应当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公众可登录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反馈意见。

  [以下人员应将肺结核检查纳入体检项目]

  1.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

  2.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从业人员;

  4.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5.接触粉尘或有害气体的企业人员;

  6.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7.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提醒

  邢进特意提醒,普通人群如咳嗽、咳痰超过两周或咯血,应怀疑患了肺结核病,需要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检查。

  据了解,从2005年始,我省全面实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为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诊断和抗结治疗。目前,全省18个市和108个县均有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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