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中国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国务院明确:10%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教育

2011/7/6 8:56:00 114招生网安徽站 【 】  

  中国政府网日前刊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意见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各地区要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为确保《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到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按期实现,国务院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举措之一。

 

  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并要求各地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上述收入要全部用于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当年安排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

  据统计,2001—2010年,公共财政教育投入从约2700亿元增加到约14200亿元,年均增长20.2%;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4.3%提高到15.8%,成为公共财政的第一大支出。

院校推荐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更多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114招生网 –安徽招生考试信息网,安徽高考政策,安徽高校推荐,安徽自考成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 技术支持:中国网库[ 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