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关井路与烈山路交汇处(合肥汇心湖校区)
合肥巢湖市姥山南路(巢湖鼓山校区)
五、学校简介: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是合肥市唯一的一所市属公办综合性高职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A档),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单位、安徽省第一届文明校园。现有合肥汇心湖校区、巢湖鼓山校区和合肥金寨路双创园(简称“一校两区一园”),占地面积126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总投资超23亿元;现有教职工726名,其中专任教师564人,教授48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70人,校内外兼职教师约200人;拥有纸质图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纸质中外文期刊650余种,电子期刊14000余种;有校内实验实训室21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48个,教学用计算机4000余台。学校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越,学生四人间公寓带有空调、独立卫生间。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尚德重技,质量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发展道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校以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并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同时开设广播电视大学教育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现有医学院、护理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传媒学院(物联网学院)、经贸旅游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十二个学院56个招生专业。截止2019年12月,学校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8000余人,其他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5359人。历年来我校毕业生年就业率达到96%以上,先后两次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六、报考条件:
具有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等(以下称社会群体考生)。
已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七、2020年分类招生计划详情
八、测试办法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对于中职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全省统一组织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在达线考生中,我校按各专业计划1:5比例划定校考资格线(涉农专业不设校考资格线),确定考生参加校考(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职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群体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依据考生类别分类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
(一)革命老区专项考生,其中,普高类测试内容见《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形式为笔试,满分300分,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思想道德认知、创新创业认知、实践动手认知、国防素质认知、生态文明认知等方面;中职类测试内容见各专业《职业技能面试测试大纲》,满分300分,形式为笔试。
测试总成绩计算:
1、革命老区专项普高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革命老区专项中职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面试成绩。
测试时间:
(二)中职类考生,测试内容见《职业技能测试大纲》,形式为现场操作测试,其中对口护理专业统一采用“护士机考测试平台”方式进行,满分300分,具体详见《护理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测试总成绩计算: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社会群体考生),测试内容见《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形式为笔试,满分300分,内容包含:心理健康测试、思想道德认知、创新创业认知、实践动手认知、国防素质认知、生态文明认知等方面。
测试总成绩计算:普高(含社会群体考生)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测试时间:
(四)测试地点
我校所有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地点设在合肥汇心湖校区或巢湖鼓山校区教学楼和部分二级学院实训楼(具体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方式。
(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考生按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校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给予指导
(五)被我校预录取考生需在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拔尖人才免试、退役士兵单招、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招生
1.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2.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招收退役士兵计划不纳入学校计划模型基数,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3.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我校“护理、会计、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与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六个专业为专项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录取,招收我省革命老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具体录取依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制定标准执行。
十二、相关事宜
(一)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二)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投诉方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我校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电话:0551-82363943,举报信箱:jss@htc.edu.cn。
(四)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五)收费标准: 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和教育厅核实收费文件要求执行。
(六)体检:所有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七)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此外,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还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
(八)体育特长生免收学费。体育特长生是指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者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九)对获得由教育部或教育厅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优先录取;社会类考生,凡创办的企业经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学校审核实际经营达3个月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我校专升本渠道畅通,除全日制专升本外,学校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为各专业学生提供升本的自考助学服务。
(十一)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招生咨询:
1、学校网址:www.htc.edu.cn
2、招生网址:zs.htc.edu.cn
3、学校地址: 合肥新站高新区大众路 邮政编码 230012
合肥市巢湖市姥山南路 邮政编码 238000
4、联系电话:0551-82364313,82364123,8239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