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79号)要求,现就2011年我区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二级)、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13个职业。
(二)自治区统一鉴定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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